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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地下车库通风、排烟系统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有关部门对地下车库通风、排烟系统十分重视,设计文件由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和消防管理单位进行审查。但仍有许多设计人员对实际工程中遇到的问题不够明确,下面重庆通风管道提出一些常见问题与各位同行进行探讨。
地下车库防排烟设计应以哪部规范为准?
通风系统应以《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》(JGJ100-98)为准,这已是一个共识。但对防火排烟系统来说,目前有《汽车库,修车库,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67-97)和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J16-87)、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45-95)等,几部规范各有侧重点,要求也不尽相同。
地下汽车库应设排烟系统的条件从200 m2放松到2000 m2,排烟分区从500 m2扩大到2000 m2,排烟量从60m3/h•m2减少到6次/h。显然《汽规》在防火排烟方面要求不如《高规》严格。这是因为地下车库可燃物较少,基本无人停留,且与上部建筑采用较安全的防火分隔。因此地下车库的设计应以《汽规》为准。